-证券代码:002110证券简称:三钢闽光公告编号:2024-048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固定资产处置的主要概况为逐步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资产整体质量水平,结合公司产能置换、技术升级改造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闽光)、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罗源闽光)和福建泉州闽光环保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环保资源)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清理。
5.部分固定资产由于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数的限制、技术进步、技术改造等原因已丧失其使用功能,或使用效率低下,运转维护费用过高,公司拟将该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8.此外,因设备升级改造淘汰、使用年数的限制较长及设备损坏无法再使用等原因,共计报废固定资产1310项。
12.另外还因设备升级改造淘汰或使用年数的限制较长,设备损坏无法再使用等原因共报废1329项设备固定资产。
15.其中,炼钢厂主要涉及1#转炉、连铸及其配套设备、厂房等;动力厂主要涉及12万立方米煤气柜附属设备、110kv变电站变压器、空调等设备;轧钢厂高棒车间主要涉及控制柜、单梁起重机等设备。
16.因损毁、无维修价值或已达使用年数的限制,需报废炼铁厂叉车、综合办公室绞切两用机、管控中心装载机、自卸货车等设备。
截止2024年9月30日,泉州环保资源拟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56,429.64元,报废净值8,623.77元,确认报废损失8,623.77元。
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和发展需要。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说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符合公司资产的真实的情况和有关政策规定,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事项。
六、备查文件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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